为更高效地规范和深化拘留所的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切实保障被拘留人员的合法权益,并进一步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职能。吉林省汪清县拘留所积极贯彻落实法治文明监所建设的部署要求,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指导,聚焦“法治文明监所”创建的核心目标。通过构建外部联动与内部考核两项机制,并引入人民调解组织及调解员参与矛盾化解工作。同时,将矛盾纠纷细分为“红、黄、绿”三个等级,并采用“一警一案、一事一议、一人一策、一案一档”的精细化管理模式。同时,综合运用“望、闻、问、切、访”五字化解工作法,力求将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监所内部。近年来,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0余起,涉及金额达20余万元,将矛盾止于拘所,努力从源头消除不稳定因素,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强化组织部署,筑牢矛盾化解工作基石
将社会矛盾的化解作为深入推进公安监管工作法治化建设的重要支撑点,以及深化法治文明监所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的有力抓手。一是统筹部署强力推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将拘留所社会矛盾化解纳入社会矛盾多元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成立由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统筹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二是创新机制,提升效能。通过建立内部考核机制,设定具体且可量化的指标,为考核工作提供清晰明确的标准,从而持续提升矛盾化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同时,创建“一二三四五”矛盾化解法,制定详细工作流程和规范,使矛盾化解工作更加规范化、法治化,实现拘调衔接,共同推进矛盾化解工作。三是强化培训,提升队伍素质。定期开展强化民警矛盾化解能力培训,提高民警的法律素养和矛盾纠纷化解能力,为高效推进矛盾化解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二、完善机制建设,构建多元协同化解体系。
一是守住矛盾纠纷“排查关”。坚持做到对新收拘人员进行深入细致的矛盾排查和风险评估,充分利用入所 24小时谈话教育,对新收拘人员逐一进行排查,全面收集掌握新收拘人员家庭情况、矛盾类型、矛盾根源、社会关系、意愿诉求、思想状况、身体状况和经济状况等基本情况,将摸排情况登记造册,列出工作时间表、任务清单,全面掌握新收拘人员动态,及时发现存在矛盾纠纷隐患的重点对象。二是找准矛盾化解“突破口”。针对被拘留人特点,通过谈话教育、观看法治教育片、心理咨询教育等手段,发现矛盾“关键点”,找准矛盾化解的“突破口”,进行法律宣传、政策引导、心理疏导,融法、理、情于一体,帮助当事人打开心结,最大限度做到让被拘留人“带着纠纷进来,化解矛盾出去”。三是画好矛盾化解“同心圆”。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协调配合,联动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引入人民调解组织及人民调解员参与矛盾纠纷的化解。通过构建“拘留所+法院+司法+行业部门+镇街”多部门协同、多渠道融合的“组团调解”新模式,并遵循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社会调解“四调联动”的工作原则,形成化解矛盾工作合力。
三、聚焦典型案例,彰显矛盾化解实效。
根据各类矛盾纠纷的性质和特点,刚柔并济、分类施策、精准普法,有效疏导排解不良情绪、督促履行法定义务、帮助解决合理诉求,实现矛盾纠纷的自愿调解和司法纠纷的主动履行。一是联动化解经济纠纷类矛盾。针对因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劳资纠纷等引发的维护和追求经济权益等矛盾纠纷,做好被拘留人的管理教育和法制宣传,联合司法所、县法院及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援助和心理疏导,晓以利害,直观生动地展示违法成本,促使被拘留人主动履行赔偿义务。2024年2月,通过释法明理、教育引导、内外联动成功化解一起十万元经济纠纷。二是合力化解邻里纠纷类矛盾。针对邻里间的土地边界、噪音扰民、宠物纠纷等日常生活矛盾,采取入户走访、现场调解的方式,深入了解双方诉求,耐心倾听双方意见,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2023年10月,通过与派出所等部门联动,运用沟通协商、调解仲裁以及法律途径等多种手段分别持续开展教育感化工作,成功化解了一起因土地纠纷引发的邻里矛盾,有效维护了邻里关系的和谐稳定。三是攻坚化解司法类矛盾。针对涉及法律诉讼、执行难等司法类矛盾,积极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司法机关沟通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通过组织专业法律人士对被拘留人进行法律宣讲,明确法律界限,强调法律责任,增强其法律意识。针对具体案件,制定个性化化解方案,引导被拘留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2023年3月,通过多方协作、共同努力,成功调解了一起长达数年的执行难案件,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