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警察网讯 易拉罐、钥匙、螺丝钉……这些生活中看似不起眼的小物件,如果从高空快速坠落,伤害性和破坏力会呈几何级增加,行人、车辆如果不幸被砸中,后果将不堪设想,尤其是在高楼林立、人群密集的城市,高空抛物被称为“悬在上空的痛”,对群众的人身安全造成极大隐患和威胁。
为守护好市民“头顶上的安全”,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今年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严防、严查、严办小区高空抛物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市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年1至4月份,全市接报高空抛物警情环比下降29.43%,同比下降28.78%。
涉高空抛物警情提级提速办理
“只听见‘砰’的一声,我儿子突然就哭起来了!本来以为他是被声音吓到了,仔细一看才发现他后脖颈上肿了一大片,都渗出了血,脚边还有一个饮料瓶。我马上意识到可能是高空抛物,就赶紧报警。”提及当晚的情形,张女士仍心有余悸。
3月24日晚,深圳110接到市民张女士的报警,她3岁的儿子在某居民楼下被一高空坠落的饮料瓶砸伤。接警后,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福海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展开调查,调取居民楼附近公共视频并走访群众,还连夜对涉事饮料瓶进行检验。根据调查结果,警方很快锁定了嫌疑人徐某论。
据徐某论交代,事发当晚他正准备休息,可楼下有邻居在大声聊天令他辗转难眠。为发泄不满,他随手抄起床头的饮料瓶朝窗外丢去,不曾想竟砸到了无辜小孩。目前,徐某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高空抛物直接影响群众生命安全,为加大打击力度,深圳市公安局专门组建了高空抛物违法犯罪专项治理工作专班,下发了《关于严防严查严办小区高空抛物违法犯罪的通知》,将涉高空抛物警情全部提级严查严办,并明确为重点警情逐一开展倒查,该立案的马上立案受理,该打击的坚决严厉打击;对警情数量较高的重点小区进行挂牌攻坚整治,“以点带面”推进深度治理。
打击查处和全面防范两手齐抓
3月11日中午,深圳110接报警称,光明区公明街道下村社区有人将一个装有杂物的箱子从高空扔下来。
接到报警后,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公明派出所案件办理队民警郭军华在现场调查了解到,抛物者为一对发生争吵的情侣,嫌疑人李某英一时生气,将一个装着4瓶饮料、一些花生米的箱子,以及一桶约1.5L食用油(已开封,未装满)从厨房的窗户扔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警方给予嫌疑人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高空抛物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日常生活,处理不及时、防范不到位都容易留下后患。”郭军华总结,此类警情发生后,依法查处是前半段工作,完善整个片区的防范措施和防治标准是很重要的后半段工作。“目前,公明派出所投入了很多警力放在安全防范上面。”
据介绍,深圳公安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制定下发了《高空抛物坠物类警情处置执法指引》和《社区民警指导防范高空抛物坠物行为工作指引》,进一步完善处置流程规范,增强基层民警对此类行为的严防严查严办的意识和能力。同时,深圳公安还组织完善了《住宅小区高空抛物安全防范要求》,以智感安防小区建设为契机,推动辖区内高空抛物监控的普遍安装配备,全面规范了对住宅小区公共区域防护、人防、物防和技防的要求,特别是规定了高空抛物探头和实体防护装置安装、物业日常定期巡查等“硬标准”。
此外,深圳公安还建立社区防范约谈倒查机制,充分发挥社区民警兼任社区党委副书记职能作用,实现公安职能优势与发挥社区党委统筹作用的有机结合,组织辖区内社区工作站、小区物业管理处等各类力量,联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压实物业管理主体责任,推动安全隐患整治到位。
以案释法增强市民法治意识
1月2日下午,艾某某将平时收集的纸皮捆成了几捆,打算统一卖掉。因为物件比较大,又懒得爬楼梯,便想直接把纸皮扔到楼下。一开始还有些顾虑,但扔了一两捆楼下都没人路过后,艾某某的胆子便大了起来,甚至一次扔下两捆,谁知就在这时受害人韩某恰巧路过,纸皮重重地砸在了韩某身上。
“我看到她出现在楼下的时候,手已经松开了,根本来不及提醒她。原来想着楼层也不高,看到来人了就不扔,谁知后果这么严重,砸伤了人,自己还犯了法,我很后悔。”艾某某追悔莫及。
“高空抛物现象作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已于2021年正式入刑,但仍有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图方便’‘不曾想’‘一时冲动’,都是高空抛物者供述时提及最多的词汇。究其原因,还是无视法律法规,侥幸心理作祟。”深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七大队大队长符史海呼吁,要从源头上杜绝高空抛物,必须加强普法宣传,以案释法,逐步增强市民的法治意识。
据悉,为织密高空抛物防护网,深圳公安正联合街道社区、物业及其他政府部门,常态化开展“杜绝高空抛物”普法宣传活动,结合典型案例,在社区宣传栏、小区微信群及线上媒体平台等处,多渠道、多形式强化宣传教育和普法力度,通过以案说法、以案示警,提升市民法治意识,取得明显成效。
下一步,深圳公安将坚持“打、防、治、宣”相结合,毫不松懈依法严查和严厉打击高空抛物违法犯罪行为,守护好市民“头顶上的安全”,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广大业主和住户的法治意识,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典型案例一
废弃木板从天降 警方依法快查快惩
5月14日中午,家住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的徐先生正打算午休,谁知被连续的“砰砰”声惊醒,出门察看后发现,家对面楼上竟有人不停地从高处往下抛掷木板。见此情形,徐先生立刻拨打电话报警。
接警后,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大浪派出所迅速出警。民警到场后发现楼下空地散落有大量的废弃木板,有些木板碎片甚至溅到数十米开外的马路上,若砸到路人,后果不堪设想。
经查,该栋建筑某层房屋正在装修,其中一名装修工人李某法为图省事,不想将拆下的衣柜木板逐一搬到楼下,便采用“取巧”的方式,直接把木板从窗户抛下。当民警现场讯问他是否认识到这种行为的危害时,李某法开始有些不以为意,认为也没造成什么影响。
民警当即对李某法进行了批评和教育,并对一同在场的装修人员开展了高空抛物的普法宣传,随后将李某法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在派出所,通过观看高空抛物伤人害己的相关案例,李某法最终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我错了,高空抛物害人害己,是违法犯罪行为,我认罚。”李某法在派出所悔恨地说。
目前,李某法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典型案例二
男子因发泄情绪高空抛物被拘留
5月11日晚,家住深圳市福田区的市民李先生在路过某小区楼下时,听到身后“砰”的一声闷响,转身发现从楼上掉下的一袋水果散落一地,所幸其并未被砸到受伤,李先生随后报警。
通过对小区附近的公共视频进行排查和走访目击群众,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南园派出所民警迅速锁定并成功找到了高空抛物违法人员陈某某。经了解,事发当晚,陈某某因生活琐事与妻子发生争吵,情绪激动之下,拿起放在客厅茶几上的一袋水果从阳台上扔下,没想到险些砸伤路人。
“当时在气头上,才做出这么冲动的行为,险些酿成大祸,真的是后怕,再也不会做这种损人害己的事情了。”事后,陈某某感到十分懊悔。
目前,福田警方已依法对陈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典型案例三
高空抛下工具锤砸伤路人
5月17日17时左右,女孩小雅(化名)骑自行车路过深圳市布吉某小区楼下时,经历了惊魂一刻,一个从天而降的工具锤,贴着自己的身体掉落砸在地上,还擦伤了手臂造成破皮出血。
接到小雅母亲刘女士的报警后,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罗岗派出所民警迅速处警,对事发地点附近小区逐层逐户展开排查。当民警拿着工具锤敲开某栋住宅24楼住户的房门时,老大爷惊得瞪大了双眼:“这确实是我家的锤子,我在厨房做饭,两岁的孙女自己在卧室玩耍。中间我出来看到卧室被弄得很乱,就随便收拾了一下,发现平时放门口地板上的工具箱被打开了,也没太在意,没想到孩子竟然拿了锤子丢下了楼。”
经查,工具锤坠落后先是砸到3楼一处广告牌,随后在弹下过程中擦伤小雅的胳膊。幸好工具锤经过广告牌的缓冲,小雅并无大碍。
事发后,派出所民警逐层逐户走访临近各住宅区,对所有居民进行普法宣讲,强调家长作为孩童的监护人应该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并督促居民把危险物品例如锤子、剪刀等妥善存放到幼童不可触及的地方,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民警对小区物业进行了约谈,要求其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巡查和防范提醒,积极推进高空摄像头的安装。此外,派出所还就此事在小区召开了警示会,并张贴高空抛物防范宣传海报,持续加大对高空抛物的警示教育,使居民们充分认识到高空抛物的危害性。
警方提示▲▲▲
家中萌娃要看好
1 对于低幼龄儿童,家长要看护到位。要告知孩子高空抛物的危害性,帮助其正确认识“高空抛物”不是玩乐,会对他人造成伤害,也是违法行为;同时做好看护,尽量不让孩子脱离视线。
2 家长以身作则,杜绝“随手扔”。家长从自家阳台向外扔烟头、纸巾、垃圾袋等物品,会给孩子做不好的示范,可能导致孩子也将玩具、水果、石头等物品往楼下扔,给路人带来极大安全隐患。
3 及时排查隐患,加强安全防护。安装儿童护杆和钢丝较细、间距小的隐形防护网,对家中摆放的、儿童可能触及的各类零散物品要及时清理收纳,防止儿童拿取后朝窗外抛掷或发生伤及自身的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