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警察网讯 2025年1月7日19时30分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清水河县某工业园区有重型超载车辆出入。接到举报后,清水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执法分队民警迅速赶往现场。执勤民辅警在清水河县工业园区对车牌号为蒙KG75XX、蒙KL78XX两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拦截。
经现场核实,这两辆重型半挂牵引车正是群众举报的货运车辆。通过询问得知,蒙KG75XX驾驶人刘某驾车从薛家湾前房子某煤场拉运煤矸石准备到托县新营子镇某煤场卸货,刘某主动承认货车的确存在超载行为。随后民警引导货运车辆前往清水河县G209国道小庙子超限站进行称重,结果显示蒙KG75XX重型半挂牵引车实载123.15吨,超载率达150%,蒙KL78XX实载98.55吨,超载率达100%,严重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造成安全隐患。之后,道路交通执法部门对超载部分依法卸载,直至消除违法状态。执勤民警对车辆驾驶人刘某、李某进行批评教育,指出货车超载运输带来的法律后果和社会危害性,驾驶人刘某、李某均意识到了超载危害后果,并保证以后绝不违法运输,文明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内蒙古实施办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民警依法对刘某、李某两名驾驶人作出记6分,罚款2000的行政处罚。
青城交警提示:货车超载、客车超员会造成机动车性能下降,容易发生爆胎、失控、制动失灵等突发情况,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