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辽源市东丰县公安局在深化“警地融合”、推进“警民融合”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拓展融合渠道,紧密结合实际,创新推出“四四”工作法,扎实开展矛盾纠纷联动调解工作,破解矛盾纠纷多发难防、复杂难解、合力难聚、化解难成等问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持续提升。
融合“四个方面”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建立乡镇派出所、法庭、司法所、信访办联动调解工作机制,在派出所设立调解室,成立由乡镇政法委员任组长、派出所所长和司法所所长任副组长的“警调对接”领导小组,融合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力量,聘请2名公益律师开展法律援助,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齐抓共管、标本兼治。
构建“四个层级”网络,提高调处质效
构建“组调、村调、警调、联调”网络,分层级化解矛盾纠纷。将各村民小组的小组长确定为村民身边的“说事员”、派出所的“信息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及时发现上报各类矛盾纠纷,主动介入一般性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防止矛盾纠纷升级和激化;以包村民警和村警为骨干,对经过“组调”效果不佳的矛盾纠纷找准症结,由村调委会依照法律政策规定、村规民约等,对矛盾纠纷进行深入调解;对比较复杂的矛盾纠纷,由派出所分管领导协调相关部门和涉事村委会负责同志深入做好调解;对涉及面广和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由乡镇政法委员牵头,组织公安、司法、土地、民政、信访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村组干部提级调解。
跟进“四个领域”预警,预防恶性案件
对法院判决、裁定的,当事人思想偏激的,涉及土地纠纷、婚恋情感纠葛的跟踪掌握矛盾纠纷化解情况,协调公益律师开展法律援助,讲法理、讲情理、讲道理,潜移默化地引导村民算好亲情账、生命账、自由账、经济账,采取合法、理性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防止发生“民转刑”、“刑转命”案件。针对春节、春耕、秋收时期和集市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的实际,组织民警、村警走村头、蹲地头、坐炕头、巡街头,开展以案说法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宣传教育。
落实“四个方面”保障,鼓舞工作士气
通过“以会代训”、为村警配备“警务通”、“以案定补”、表彰奖励等措施,提高工作能力,调动积极性。派出所每月召开一次民警和村警例会,专题听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汇报,派出所领导当场点评,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请上讲台介绍经验,提高民警和村警工作能力;县局为全部村辅警配备“警务通”,便于信息沟通;积极协调司法所落实“以案定补”,对经过一般程序成功调处的矛盾纠纷,每起给予不少于100元奖励,调动广大村警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对优秀村警、专兼职综治协管员呈报县局予以专项奖励,表彰先进、激励斗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