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保障在校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是公安机关一项重要工作。如何加强学校安全保卫,保障校园良好治安环境,也是各级公安机关面临的重要课题。现结合四川宣汉辖区实际,就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浅谈几点看法。
一、宣汉县公安局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扎实开展安全检查。一是组建专业队伍。通过视频讲解、案例分析、现场示范等方式,对全县派出所的校园民警进行专业性培训,围绕校园人防、物防、技防等重点检查内容,增强民警辅警发现问题的敏锐性、检查的针对性。同时按照民警辅警搭配、以老带新的组合方式,组建检查小组,分片分区落实检查任务。二是开展联合检查。主动对接教育、应急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专班,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安全检查。紧紧围绕校园内部食堂、宿舍楼、教学楼等部位和内部保卫力量、防护装备、技防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设施等重要方面开展全方位检查,排查防护装备缺失、一键报警设备损坏、监控储存时间不足等风险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三是净化周边环境。积极与辖区党委对接,会同政法委、教育、应急、城管、市场监管、文化等部门,对校园周边的城中村、宾馆、网吧、书店、足浴场所等重点部位开展“滚动式”“拉网式”排查,全面收缴各类违禁物品。
(二)全力保障入学安全。一是启动“高峰勤务”。开学期间,及时启动学校周边“高峰勤务”,组织交警大队、特巡警大队以及各派出所警力,开展学校周边武装巡逻、治安盘查、交通疏导,严格落实“1、3、5”分钟快速反应机制,全面筑牢校园安全防线。二是发动群防群治力量。积极发动网格员、校园保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建立“校园护校队”,围绕7:30-8:30、17:00-18:30上学、放学两个高峰时段开展武装巡逻,采取定点值守与流动巡查相结合、分组巡逻与整体防范相结合的方式,对校园及周边区域不间断实行“点、线、面”一体化巡逻。三是优化“护学岗”建设。不断优化上、下学重点时段和校园周边重要路段 “护学岗”机制,紧盯中小学、幼儿园等重点部位和上放学重点时段,突出显性用警,不断提升见警率。
(三)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一是排查化解涉校纠纷。会同学校加强对涉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二是强化风险隐患清除。组织警力会同应急、教科、卫生、环保等部门深入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地毯式拉网排查,重点围绕安保制度、消防安全器材、食品安全、校车年审等方面开展全面检查,并逐一建档,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三是严格安保人员管理。将学校保安员纳入动态管理,对超龄、无证上岗或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的,一律建议学校清退或调整。
(四)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一是社会面广泛宣传。依托校园广播、公安机关新媒体平台和各级相关网络媒体平台开展普法宣传,进一步切实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引导社会力量公共筑牢校园安全屏障。二是上好入学第一堂课。充分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向中小学校、幼儿园师生系统传授防诈骗、防溺水、逃生自救等方面常识和技能,不断增强师生法治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为学校师生上好入学第一堂课。三是开展演练。按照模拟实战、贴近实战的理念,联合中小学校开展演练活动,通过模拟突发事件,全面检验警、校双方携手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调整勤务机制,优化巡逻防控。基层公安机关要站在时刻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担当校园安保工作的主力军,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的思想,切实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校园安全管理体系。一是严密巡逻防控。加强校园周边巡逻警力,最大限度地做到“学校门口见民警、交通路口见警车、重要部位见警灯”,及时有效处置发生在街面上侵害师生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二是做强社区警务。加强与党委政府、校园的协作配合,在周边治安情况复杂校园周边设置治安岗亭,整合群防群治队伍和校园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开展校园周边巡逻守护。三是落实护校安园。根据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流量、交通安全隐患情况,科学设置交通警力,增加校园周边道路的巡逻班次,加强对学生横过道路时的交通指挥、疏导。四是加强安保培训。加强对广大师生、安保人员培训,组织开展“防火、防侵害、防事故”演练,有效提升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二)夯实工作基础,实现精准防控。持续深入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集中解决突出的治安问题,消除突出的安全隐患,整治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部位。一是强化涉校犯罪打击。对于扰乱校园治安、危害学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报警,要快速处警、妥善处置;对于危害学校师生的违法犯罪分子,公安机关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绝不姑息。通过多种措施,营造保卫学校安全的高压态势。二是强化纠纷排查调处。加大对各类不安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力度,落实调解机制,全力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三是强化重点场所整治。会同教育、综合执法等部门,加大对校园周边网吧、中小旅馆、出租房屋、娱乐服务场所等复杂部位的治安管理力度。组织社区民警对校园周边的小商店、小饭店、文具店等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净化消防安全环境,与店主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引导从业人员重视消防安全工作,保障各项消防设施安全有效。
(三)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防控。基层派出所要主动加强与教育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整体合力。一是坚持部门协作。建立公安教育会商机制,每月由公安机关牵头,会同乡镇党委政府、综合执法、教育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定期通报辖区治安形势和发案情况,并针对学校反映的安全防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集中梳理,分析研究,及时有效地提出防范对策和工作措施。各派出所适时与辖区内学校、幼儿园开展会商,互通情况,及时将事关学校安全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等情况,通报教育部门和有关学校、幼儿园;教育部门和学校定期将发生的苗头性隐患汇总通报给公安部门。二是坚持“一校一警”。派出所选派所领导、社区民警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建立“一校一警”联络员制度;同时,协调中小学、幼儿园确定一名专兼职保卫干部作为联络员,随时掌握涉及学校安全的动态情况,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系沟通,帮助学校解决有关问题。三是坚持群防群治。以基层党委政府和综治部门为主导,建立落实公安、学校、社区、单位、家庭“五位一体”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重点人员稳控机制。充分发挥家长参与校园安全防范的积极性,特别是技防设施薄弱的农村地区中小学、幼儿园,在派出所民警和学校的组织下,组建由学生家长为主体的校园安保志愿者队伍,协助学校老师在上学放学高峰时段、重点路段和重要部位站岗值勤。
(四)严格督导检查,推动体系防控。基层派出所要加强监督指导。一是开展风险等级评估。在每学年开学伊始对校园内部“三防”建设情况、各类安全隐患和防范漏洞进行全面摸底,开展一次安全风险评估,分出“ABCD”四个等级,并发放安全等级牌匾,带动校园安保工作的提升。二是建立校园安保台账。派出所要认真指导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全面落实内部安全防护、巡逻防范、出入登记、消防安全、应急处置、门卫安保等工作机制,完善台账,确保工作有章可循、有迹可循。三是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督导学校落实安保工作责任制,与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签订责任状,要求将安全保卫工作与教学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安全保卫组织,设立专兼职保卫干部,上下学期间组织教师巡逻执勤。对有条件的学校、幼儿园,督导其建立不少于3人的专职安保力量,严格落实门卫查验制度、入校人员实名登记制度。四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校园保安配备基本要求,派出所要指导各学校配备配齐头盔、电筒、应急棍、脚叉、腰叉、盾牌等物防装备,并加强保卫人员对装备的使用培训。督促校园扩大校园技防、物防覆盖面,切实加大对重点区域、部位的动态掌控和固态防控力度,确保“一键报警”设施安装使用率达到100%,切实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