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公安建设任务艰巨,永远在路上。公安机关在推进法治建设进程中,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强化法治思维,树牢法治理念,持之以恒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坚决整治执法突出问题,着力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以实际行动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强化法治理念培育,引领法治公安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积极引导广大民警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端正民警的执法思想,培育广大民警追求宪法法律至上、公平正义、尊重程序、保障人权的法治精神,牢固树立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强化重证据、讲程序、依法执法办案的法治信仰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抵御权力、关系、人情、利益等各种因素的侵蚀和干扰,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处理敏感问题、难点问题,善于借助法治方式化解各类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强化执法能力提升,促进法治公安建设。始终坚持把执法教育培训置于公安培训重要位置,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引领基层民警“绝大多数”,建立民警法制学习积分制,确保执法教育培训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精细化。大力开展多层次、分层级、递进式的执法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网上学法、案例讲评等多种形式,狠抓民警对各种实体法、程序法的学习、领会和掌握,不断提高民警法律知识素养和熟练运用能力。将执法培训结果纳入全局执法质量考评,与办案权限、评先评优、警衔晋升等挂钩,切实将执法培训成果转化为现实战斗力,全面提升民警执法能力水平。
三、强化制度体系建设,保障法治公安建设。积极适应电子商务、共享经济、物流快递、移动支付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针对电信诈骗、非法集资、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新型违法犯罪,应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网络黑灰产治理、非政府组织管理和外国人服务管理等新挑战,不断健全完善法律制度,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发展。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完善常见多发案件取证指引和证据保管工作机制,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与执法办案需要,不断完善行政许可规定、行政处罚基准、刑事立案标准和案件取证指引、办案程序规定与执法细则,健全执法标准体系,推动执法流程制度化、精细化,力求合法合理、具体明确,为基层民警提供简明易于遵行的执法依据,有效防止和避免执法随意性。
四、强化科技应用赋能,助力法治公安建设。坚持把科技创新置于突出位置,推动高新技术在公安执法工作中的创新集成应用,大力推进智能笔录、语音转换、电子卷宗、智能证据收集、审查判断指引、行政案件自动裁量等基础应用,强化对接报警、受立案和打击处理成效等数据的分析研判,有效支撑防范管控和精准打击。全面推行网上办案,以平台为依托加快执法办案智能管理系统建设,创新研发掌上智慧办案APP,加强执法大数据深度应用,完善执法问题自动预警、异常数据动态监测、执法质量考评等功能,加强对执法办案流程的智能化监管,实现办案规范留痕、监督即时精准,不断提升执法办案和监督管理效能。
五、强化依法履职尽责,巩固法治公安建设。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就是要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善于运用法治方式维护稳定、打击犯罪。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刀把子”的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颠覆分裂破坏活动,坚决守住暴恐活动零发生的底线,坚决捍卫政治安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始终保持对突出治安问题的严打严防严管严控态势,出重拳、下重手、用重典,集中整治各类违法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安定。大力加强公共安全治理体系建设,全面加强对治安重点要素的管理控制,推进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制度化,严防发生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安宁。
六、强化执法监督考评,检验法治公安建设。健全完善执法权责清单制度,依法准确界定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职责权限,建立健全执法部门和执法岗位执法责任制。健全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办理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推动建立与检察、审判、司法行政机关联合检查会商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到上查和下纠相结合,内检和外督相结合。完善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相关配套制度和具体操作程序,坚决筑牢防止干预执法活动的“防火墙”。加快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全面推行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服务保障一体化执法运行模式,实现执法办案安全、规范、高效。完善执法办案评价指标体系和考评机制,严格落实异地办案协作“六个严禁”和禁止逐利执法“七项规定”,坚决整治逐利执法、违规跨区域执法等突出问题。(作者单位:四川省巴中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