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既是公安交管部门的法定职责,也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四川省宣汉县公安局以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牵引,聚焦提升道路安全,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取得一定成效。现就如何推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谈几点看法。
一、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建立公路危险路段常态化排查机制。建立了道路危险路段排查机制,路面巡逻民警坚持“交通纠违与隐患排查”同步开展,每月汇总后,按照公路隐患风险分级管控原则,提出整治建议后,统一上报县政府,有力提升了隐患治理成效。
(二)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近年来,在深入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建设的基础上,结合道路交通事故特点,针对性开展了农村道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治理、路侧有深度30米以上悬崖深谷深沟且无防护路段排查治理、农村平交路口交通安全设施排查整治提升等专项行动,累计排查整治乡村道路安全隐患路段800余处,有力提升了道路安全水平。
(三)强化季节性公路隐患路段集中排查。每年针对“春夏”汛期和“秋冬”冰雪恶劣天气季节性特点,针对因强降雨、冰雪等恶劣天气对道路交通造成的影响,集中排查滑坡、水毁、沉陷、团雾、积雪、结冰等隐患路段,及时告知相关部门进行排险除患,同时采取应急管理措施,切实减少对车辆安全通行造成的影响。
二、对道路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建议
(一)推动党政重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需要交通、公路、建设、公安交管等多部门共同参与,仅靠公安交管部门一家远远不够。要及时将隐患排查治理的有关情况汇报属地党委政府,争取支持。主动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或安委办等,通过召开会议、制定整治方案、督办等措施加大力度推进整改。要组织相关部门联动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改变交警“单打独斗”的状况,形成“政府主抓、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协同共治。在隐患排查过程中,要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加强与交通、公路等部门的沟通,以事故数据分析为依据,向有关方面通报隐患路段治理的重要性,以及因治理不力可能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逐步实现排查治理工作同向发力、同频共振。要进一步推进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一旦发生较大交通事故,要严格追责问责,从而压实有关部门责任。
(三)参与前端审核。要在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工程竣(交)工验收时把好安全关,防止公路“带病”投入使用。要从源头上避免在城市规划中道路设计不科学、安全设施设计指标不合理、安全设施缺失等情况出现,及时将道路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要进一步强化相关制度的落地保障措施,确保新建、改建道路时,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监控、防撞护栏及其他交通安全设施,按照国家标准与道路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
(四)强化专业培训。要通过邀请行业专家授课、开展专业轮训、组织能力培训、现场观摩讲解等方式,加强隐患排查相关专业的理论培训和实践训练,逐步提升民警辅警隐患识别能力和治理水平。探索建立由交通、公路、公安交管等部门联合组建的人员相对固定的道路隐患排查队伍,共同学习路桥、公安交管等相关知识,培养工作默契,提升隐患排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