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安局元宝山区分局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组织召开了公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安排部署我局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分局各所队室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具体工作人员,24家相关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一开始,分局治安管理大队长马怀东带领参会人员共同学习了《公安部从严管控民爆物品十条规定》。四个行业三位企业代表就企业内部民用爆炸物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表态性发言,对公安机关落实监管职责情况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要求,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严格执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要求。公安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监管民警要盯紧民用爆炸物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烟花爆竹销售、购买、存储、使用、出入库各环节,坚守“不丢失、不被盗、不炸响”红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推进,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