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派出所参与交通安全管理的基础上,四川省宣汉县公安局把部分“车驾管”业务下放到农村派出所。现结合宣汉公安交管工作实际,浅谈新警务机制改革下对交警“车驾管”业务向农村延伸的几点思考。
一、“车驾管”业务下放至农村派出所的优势
(一)有助于服务农村群众。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广大农民与外界的联系频繁,出街入市,务工经商已经成为广大农村群众的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农村群众参与交通活动日益广泛。将“车驾管”业务下放至农村派出所,可以有效解决农村群众办理车驾管业务路程远、效率低、成本高的问题。
(二)有利于和谐警民关系。公安部门作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主力军,更应当扛起保障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的责任大旗,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作为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具体实践。下放“车驾管”业务至农村派出所,是适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的实际行动,进一步密切警民鱼水关系。
(三)有利于交通安全隐患源头监管。农村派出所对当地情况较为熟悉,可以借助派出所基础工作优势,开展对辖区内的驾驶人、车辆、安全隐患等基础数据摸底排查,加强源头交通安全监管,开展查处无牌无证和涉嫌被盗抢机动车辆专项整治,有效遏制无证驾驶、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无牌证机动车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有力消除道路交通管理上的“盲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农村群众的出行安全。
二、对农村派出所延伸“车驾管”业务的建议
(一)以点带面,推动农村派出所警务机制改革。把交通管理业务向农村等群众生产生活第一线整体延伸,通过以点带面,不断推进道路交通管理改革。以宣汉为例,宣汉县公安局积极探索“所队合一”警务改革,按照“一警多能、一警多用、警种联动”的原则,积极争取下放车驾管业务权限至派出所,解决农村群众到县城办理车驾管业务路程远、效率低、成本高的实际困难,得到了农村驾驶人的拥护和赞许。
(二)赋能增效,加强农村派出所“车驾管”业务培训指导。按照“一警多能、一警多用、警种联动”原则,赋予派出所交管职能。从人员、职责、机制、保障等方面进行全面整合。一方面,对全各派出所窗口民警开展“车驾管”业务培训,让基层派出所民警全面系统地掌握相关业务技能,真正实现“一警多能、多警联动”的效果。另一方面,组织业务骨干“上门”指导、精准帮扶,对民警及工作人员进行专门的业务培训和现场指导,切实提升派出所规范化建设水平。
(三)多管齐下,抓好“网上办”业务试点推广。积极推行就近处警就近办机制、交通安全宣传等系列举措,发挥出“1+1>2”的实战效能。对部分农村派出所试点开通民警警务通交管业务权限。同时,多渠道推广“网上办”业务,充分发挥警邮合作经验,融合多方资源、突破部门壁垒。打造警企合作窗口,为群众办理驾驶证补换证、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实现在乡镇上即可办完业务,享受证件邮寄到家服务,实现农村地区车驾管业务、邮政寄件等多种类、多项目服务的“一站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