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各类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日趋增多,各类矛盾纠纷交织叠加,给社会安全稳定带来诸多负面影响。公安机关作为维护安全稳定的主力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已成为当前主要工作目标,本文就做公安机关好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文章浅谈几点粗浅认识。
一、做好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的实践
近年来,四川达州通川分局结合辖区实际,创新构建“源头治理、多元调处、跟踪回访”三项机制,着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取得显著成效。今年来共成功调处矛盾纠纷3581起,调解成功率98%;化解群众初访187件,化解率81.66%,公安部交办信访积案1件,化解率为100%。
(一)建立源头治理机制,立足“三早”排查隐患。一是注重情报收集早发现。组织民警深入社区、学校、企业等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发现收集不稳定因素,并登记建档,通过综合研判评估,确定矛盾纠纷的风险等级,及时将相关情报信息向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报告,及时开展稳控化解。二是做强基础工作早介入。把矛盾纠纷排查与基础工作紧密结合,利用安全隐患排查、治安检查等时机,组织民警深入单位企业,全面排查掌握经济纠纷、工伤纠纷、劳资纠纷等各类不稳定、不和谐因素,会同司法、信访等政府部门尽早介入开展化解工作,避免矛盾升级。今年5月,辖区某酒店因经营不善倒闭,分局超前掌握情报信息,联合相关部门提前介入,妥善处置55名员工的薪资发放等问题。三是规范执法执勤早处置。从民警接处警、执法办案、执勤巡逻等环节入手,要求民警在处置纠纷类警情过程中,本着“耐心、细致、化解有方”的原则,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现场,不偏不倚、不绚私情,严防因处置程序不当、方法不对、态度不好等因素引发当事人上访投诉。今年以来分局处警回访满意率同比上升2个百分点。
(二)建立多元调处机制,立足“联字”化解难题。一是部门联合主动化解。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负责”的意识,会同信访办、司法所等政府相关部门和村委会,将综治“网格”和警务工作融合,推动“工作大家做、事情大家办、难题大家解”,有效破解矛盾纠纷中的疑难杂症。二是警民互动联合化解。发动网格员、治保会成员和治安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会同社区民警做好重点上访人员的稳控工作,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积极回应合理诉求。坚持“开门接访”和“下社区走访”内外联动,全力做到矛盾纠纷就地解决。三是多措联调及时化解。对涉及工伤、土地等矛盾纠纷,公安机关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协调主管部门介入搭建平台处置。特别是针对辖区企业发生的非正常死亡事件、货款纠纷、劳务纠纷事件的处理,通过会商联调,实现快速高效化解。今年来妥善处置涉企工伤、经济纠纷35起。
(三)建立跟踪回访机制,立足“三实”巩固成效。一是落实调解协议,画圆“句号”。对于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案件,由民警在调解协议履行期满3日内对当事人进行回访,对需支付赔偿或补偿、签订和解协议当时未付清的纠纷,由派出所调解员及时跟进,了解支付情况,督促当事人一方积极履行协议。对未达成调解协议的或调解后没能履行协议规定的,及时立案查处,对不属案件的,引导当事人依法合理维权。二是做实跟踪回访,不留“感叹号”。联合村委干部等上门和当事人进一步沟通交流,化解当事人心中怨气,巩固调解效果,防止因工作不到发生事件反转,避免留下遗憾。三是扎实群众工作,防止“省略号”。坚持以人为本、以情感人,社区民警主动到信访群众家中走访慰问,缓解对立情绪,加强交流、沟通,耐心劝解、疏导其信访心结,最大限度消除隔阂,拉近距离。同时,积极调动各方面的资源,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力争帮助解决信访群众的合理诉求,切实赢得其对公安机关的理解和支持。今年来,民警了解到分局重点信访人江某辉患有严重疾病需要大笔治疗费,便积极为其争取了困难补助予以救助。黄某生目前年纪大需要人照顾,其孙女在外打工,民警为其孙女联系安排公益性岗位,解决了后顾之忧,2人对分局工作表示满意。
二、当前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风险预警机制不健全。矛盾纠纷大多生于基层、长于基层,部分村居等基层单位矛盾纠纷风险预警机制不健全,日常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浮在表面、流于形式,对一些深层次、动态性、苗头性风险隐患,排查发现能力不强,加上层级上报不够及时,造成一些矛盾纠纷未能得到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置,直至矛盾纠纷由小变大、事态辗转扩大升级,甚至演变为重大突发案事件才被公安机关和上级党委政府掌握,给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造成很大被动。
(二)多元化解机制不完善。虽然近年来在党委政府主导下初步建立了矛盾纠纷多元排查化解机制,但是普遍存在各个调解主体各自为战、缺乏同频共振的现象,一旦矛盾纠纷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往往很难凝成一股合力。此外,矛盾纠纷调解过程中推诿扯皮问题较为突出,一线民警时刻处于矛盾纠纷调处的风口浪尖,当矛盾纠纷涉及其他职能部门或者需要多个部门联动时,常常遇到其他矛盾纠纷调解主体推诿扯皮、不到场、不处置问题,极易导致群众心态失衡、矛盾激化,迁怒于出警民警。
(三)排查化解能力不专业。随着经济社会迅猛发展,矛盾纠纷组成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其中商事纠纷、经济纠纷占比越来越多。据调查,一线民警辅警和人民调解员等矛盾纠纷化解主体整体法律素养还有所欠缺,特别是对民商法、经济法、合同法、行政法等法律法规学习掌握不够,在面对这些复杂民商事纠纷中,往往按照经验逻辑开展工作,不能做到依法剖析、说理、调解,化解效果不佳,不能使矛盾纠纷主体信服。
三、对做好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文章的思考
(一)依托专项活动,提升预警预防能力。坚持专群联动,依托“百万警进千万家”“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等专项行动,深入社区农村开展走访摸排、风险评估、法制教育、重点帮扶等工作,掌握社情民情和矛盾纠纷一手资料,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和平解决琐事纠纷,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早、化解在小,消除社会戾气、增进社会和谐,对重大矛盾纠纷风险隐患,层级上报党委政府,确保信息灵通及时干预。
(二)优化调解程序,构建多元化调解机制。一是在党委政府主导下,加强部门联动,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主体定期研判会商机制,提升排查化解的整体性、协同性和精准性。二是对矛盾纠纷实行“分类”调解,按照矛盾纠纷类型或发展阶段进行分类,由综治部门牵头,根据单位职能分工和调解员专长,实现派单式精准调解。三是在派出所推行公调对接、民调入所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律师志愿者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建立法官电话“直通车”,发挥专业力量优势。
(三)开展专业培训,提升矛盾纠纷调处能力。一是定期对基层民警辅警、社区(村委)干部等进行培训,确保矛盾纠纷调解主体具备基本的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能够判明矛盾纠纷类型,适用正确的法律法规,化解简单的矛盾纠纷,引导群众通过合法渠道反映诉求。二是制作印发《常见矛盾纠纷化解指南》,列明常见矛盾纠纷调解涉及法律法规,并附上典型案例指引,做到简明适用、通俗易懂。
(四)搭建网络平台,推广简便高效调解方式。针对矛盾纠纷主体当面调解易爆发冲突、担心个人隐私泄漏、没有调解时间和疫情防控安全等诸多问题,积极搭建网上矛盾纠纷调解平台,推广“不见面”式调解,引导群众与调解员通过语音或视频方式直接连线对接。同时,利用网上平台,开设矛盾纠纷问题咨询、法律法规查询、热点难点问题答复等功能,制作统一的调解书格式文本,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矛盾纠纷化解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