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公安局聚焦当前刑事案件的演变规律,科学求变、主动应变,深入推进“大侦查”格局建设,更多地将现代科技、前沿技术转化为赋能打击的撒手锏、创新发展的新引擎,全面推动渠县公安侦查模式由传统、封闭、分散向现代、主动、开放转型升级,提升公安机关刑事违法打击能力,全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社会治安的需要。
构建推进“大侦查”格局建设的意义
王小洪部长在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推进会强调:“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积极稳妥推进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优化职能配置、规范机构设置、完善制度机制、整合力量资源,使有限的警力发挥最大的效能”。开展“大侦查”格局建设是深化刑侦改革的创新举措、应对犯罪形势的必然要求、提升破案质效的现实需要、顺应群众期待的有力抓手。
渠县推进“大侦查”格局建设的工作实践
聚焦实战,“一个中心”强支撑。打破警种界限壁垒,整合网安、治安、情报等部门力量,聚合人、案、物等资源手段,将零散线索加工成“成品”线索,实现对违法犯罪的集约、精准、高效打击。
立足实际,“一支队伍”强打击。针对渠县城区发案占全县发案总数70%以上的治安特点,按照警力跟着警情走的要求,整合刑侦大队片区中队、城区三所刑事侦查力量,在渠南派出所设立刑侦大队城区中队,专门负责城区刑事案件侦查。
突出实效,“一套机制”强监管。推行主办侦查员制度,实行专职法制员和主办侦查员终身责任制,明确案件的侦办、移送起诉以及办案质量,由主办侦查员和法制员“捆绑”负责,并同等享受重大刑事案件“一案一奖”,进一步激发队伍活力。
渠县推进“大侦查”格局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资源共享应用需进一步加强。缺乏各执法部门、各案侦警种之间的横向沟通合作制度、执法保障制度、配侦支撑制度、奖惩激励机制,出现“门户之见”“警种壁垒”等状况。
专业能力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对新型违法犯罪的认识不够深刻,侦查理念、模式较为固化,对各种渠道获取的数据资源进行全面整合、深度分析、智能碰撞、精准对比能力不够。
数据赋能支撑需进一步加强。受制于县级公安机关财政、资源、警力等方面限制,建设与当前违法犯罪形势不相不匹配,信息技术赋能实战不强、
构建“大侦查”格局建设的探索
塑牢“骨架”,资源整合构建“大侦查”格局。探索推行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为抓手,强化整体联动作战“一盘棋”思想,整合资源力量,实现“强强联合”,推动警务流程、管理体系、侦查模式整体再造,科学应变、主动求变,积极适应违法犯罪新形势、新挑战。
畅通“经络”,机制耦合强化“大侦查”支撑。结合“警种主战、派出所主防”权责清单建设,重新划分刑侦、案侦和派出所刑事案件办理权责界限,形成分工明确、各有侧重又合成作战的侦查打击模式。
丰富“血肉”,数据聚合提升“大侦查”效能。坚持“脚板+科技”“人脑+电脑”双轮驱动,打造高质量鲜活“数据池”,为刑事侦查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
硬核“双翼”,力量联合夯实“大侦查”基座。发挥“侦协办”作用,建立完善集中流转、联席会商等机制,固化检察院提前介入重大刑事案件侦办模式,着力解决以往案件定性不准、取证效果不佳等问题,保证案件侦办质量。
坚固“臂盾”,科技融合筑牢“大侦查”防线。推进警务阵地前置、警力下沉,围绕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要卡点科学规划智慧公安检查站、街面警务室等“防控支点”,完善交警、巡警、武警、派出所多警联勤机制,最大限度将警力摆布在面上,挤压违法犯罪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