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警察网讯 酒驾、醉驾危害大,宣传天天有,交警时时查,无论昼夜都上岗。谁敢喝了酒去开车,被查是必然的,例如汤某某也懂法,却被侥幸扰乱理性,疏忽了法律的高压线,以为酒后开车打个酱油没什么事,结果内心创了伤。
3月15日,在浙江省松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来接受处理的汤某某,悔恨之情露于言表。他说:“我知道酒后不能驾驶机动车,喝了酒思想一疏忽,就去开摩托了,结果悲伤的事就来了。”
悲伤是这样来的,3月10日20时许,公安交警在松阳县城长虹中路查禁酒驾,汤某某骑着轻便摩托车进入民警的视线,可是,他忽然往路边躲闪。这一诡异行为引起民警注意,民警迅速上前询问,他说是打酱油的,酱油还在车上,说话支支吾吾带着酒气,有酒驾嫌疑。民警对其呼气式酒精检测,测出酒精含量为106mg/100ml,已属醉驾,随即被带到县人民医院抽取血样。
汤某某,是党员,村委干部,而且从事法律工作的,公安机关对汤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立案侦查,其醉驾被查的情况在第一时间通报县纪委。
据汤某某说,他在某超市吃晚饭时,喝了2两左右白酒、1瓶啤酒。酒后,打了一瓶酱油要回家了。他是驾驶轻便摩托车来的,知道不能酒驾,以为回家只有几分钟车程,侥幸心理的作梗下,他就驾驶摩托车回家。快到家门口时,发现方情况不对劲,满街站着交警,他酒驾心虚,担心被查,赶紧往路边巷弄溜,正惊慌失措间,交警已在眼前。
汤某某从事法律工作,曾多次与交警打交道,被逮时刻羞愧!恨不得往地底里钻。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他是知道的,有时还会劝别人酒后不要开车。他说这次醉驾被查,反思起来肠都悔青了。
经丽水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汤某某的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17mg/100ml。
3月15日,公安机关道路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对汤某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从新获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松阳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处置“五个一律”》第一条就规定:凡是酒驾醉驾,一律从严从快查处。县纪委、监委对汤某某的醉驾行为,“先停职、后核查、快处理”,还要上曝光台,对他来说又是一系列硬伤。
相关事宜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